「代辦海外公司注冊」海外公司怎么注冊
發布時間:2019-04-29 15:13:09
「代辦海外公司注冊」海外公司怎么注冊
首先需要準備外國投資方的主體資格證明公證認證文件及資信證明,地址房產證明及租房合代辦海外公司注冊同、租房發票,法人、秘書、董事、監事、經理的身份證明復印件,法人一寸照片2張和各個相關部門需要填寫的表格。
大概流程為:
1.首先到工商局核準公司名稱;
2.審核合同、可行性研究報告、章程(商務委,如有前置許可項目,需先前置審批);
3.營業執照(工商局)
4.刻制印章(公安局)
5.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質量技術監督局)
6.外匯登記(外匯管理局)
7.稅務登記(稅務局)
8.銀行開戶(銀行)
9.驗資(會計師事務所)
10.營業執照變更(工商局)
11.結匯(銀行)
各個省市也許會稍有些出入。具體的可以與當地所歸屬的相關部門聯系并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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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資企業合并審批程序及提交的申請文件
注冊外資公司外商投資企業合并審批程序:
1.擬解散的外商投資企業,向其原審批機關提交因公司合并而解散的申請;
2.原審批機關應自接到有關解散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同意解散的批復;
3.原審批機關作出不同意有關公司解散的批復,擬解散公司可將有關解散申請提交原審批機關與公司合并的審批機關共同的上一級商務主管部門,由該部門作出裁決:
4.審批機關作出同意解散批復后,應向審批機關提出合并申請;
5.審批機關應當從接到報送的文件之日;起45日內,以書面的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批復。在特殊情況下,商務部認為需要對擬合并的公司進行聽證,并對該公司及其相關市場進行調查的,審批期限可代辦海外公司注冊以延長到180日;
6.擬合并的公司應當自審批機關就同意公司合并或分立作出初步批復之日起10日內,向債權人發出通知書,并于30日內在全國發行的省級以上報紙上至少公告3次;
7.擬合并的企業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后,公司債權人無異議的,擬合企業的申請人應向審批機關提交債權、債務處理情況文件;
8.審批機關應自接到申請人債權、債務處理情況文件之日起30日內,決定是否批準企業合并;
9.自審批機關批準合并或分立之日起30日內.就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存續或新設事宜,到相應的審批機關辦理有關繳銷、變更或領取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手續;
10.合并后存續或新設立的公司應當從變更或領取新的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向因合并而解散的公司的債權人和債務人發出變更債權人和債務人的通知,并且要在全國性的報紙上進行公告。
申請人向審批機關提出合并申請時,應報送下列文件:各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關于公司合并的申請書和公司合并協議;各公司最高權力機構關于公司合并的決議;各公司合同、章程;各公司的批準證書和營業執照復印件;由中國法定驗資機構為各公司出具的驗資報告;鉻公司的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各公司上一年度的審計報告;各公司的債權人名單;合并后的公司合同、章程;合并后的公司最高權力機構成員名單;審批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文件。
公告后,公司債權人無異議的,擬合并公司的申請人應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文件:公司在報紙上3次登載公司合并或分立公告的證明;公司通知其債權人的證明;公司就其有關債權、債務處理情況的說明;審批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代辦海外公司注冊